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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律师荣获全省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4日作者:宜昌市司法局

   3月2日上午,从湖北省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5周年大会传来喜讯:全省首位援藏法律服务志愿律师、湖北前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俊荣获“全省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此次全省共评选“全省三八红旗手标兵”10名,宜昌市仅王俊律师当选。
  王俊律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文明,维护公平正义,2012年自愿报名成为湖北省首位入选“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的法律服务志愿者,并主动要求前往西藏山南地区加查县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在西藏,她克服困难帮助县司法局建立了加查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加查县华能水电分公司设立了西藏自治区唯一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每周到工作站义务开展法治宣传,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援藏期间先后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560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8起,成功化解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援藏期满回宜后,王俊继续接受聘请担任加查县政府法律顾问,通过电话等现代通信媒体提供法律服务。王俊律师十分关心关注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经常组织或参与关爱留守儿童各项活动,为需要维权的提供法律援助。2014年,王俊律师为五峰强奸未成年少女案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联合宜昌妇联公职律师一起免费代理该案,为湖北省公职律师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迈出实质性步伐,全国妇联、省妇联给予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宋 丽)